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学校《关于确定2017年11、12月份组织生活中心内容的通知》和学工部《关于开展黑龙江大学学生党员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法学院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于2017年12月相继召开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大会,各支部书记分别主持会议。
各党支部深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认真开展专题研讨,并对照《黑龙江大学合格党员标准》具体岗位身份标准、岗位职责、师生期盼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党员能够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本着客观、负责的态度,认真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还进行了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对每一名党员评等定级。
通过本次民主评议会,各党支部党员以更严更高标准深入查找出自身在增强“四个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学校综合改革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会上,全体党员纷纷表示,将以优秀党员为榜样,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和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