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关于《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困难生认定工作,法学院于2017年9月20日-10月18日期间,各年级组织召开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大会,会议由各年级辅导员主持。
会上,各年级辅导员向同学们重点解读了《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并对《关于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说明。各年级辅导员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求同学们务必端正态度,坚持实事求是,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认定工作,并向同学们详细说明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原则、认定程序及流程、评分规则及标准等事项。结合年级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了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大会、认定小组评议会、困难生互评等工作。同时,督促和提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
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始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为资助资源分配的公平化、公正化、合理化奠定基础,切实保证了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相信在国家和学校等多方面的帮助下,法学院的贫困生同学定会心怀感恩,倍加努力,勇敢地面对困难,报效祖国,回报社会,回馈母校。(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