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采用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法学基础理论和实践教学,注重对学生法律理念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以及法律实务能力的训练。学生应在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达到以下的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牢固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熟悉法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前沿及发展动态,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2)能力要求: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就业创业实践的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和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3)素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