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波,女,1970年8月生,籍贯辽宁盖州,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北京市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获得北京市师德标兵称号,2018年当选北京市党代表。
兼任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或者咨询专家。
1989年至1996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9月至2001年5月年在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任教。2001年5月至2020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11年5月至2020年7月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院长,2003年晋升为副教授、2008年晋升为教授;曾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国巴黎一大作访问学者;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挂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2020年7月至2023年7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2023年7月起任黑龙江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完成独著3部,合著20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行政管理》等学术期刊上发表80多篇论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专著《高等教育领域里的行政法问题研究》,论文《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利益衡量》等获得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颁发的部级奖项。主编的《道德与法治》教材法治专册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特等奖。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并接受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交通部等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科研项目100多项,多篇咨政建议被国家领导人批示;多项研究成果被国家机关采纳,直接应用于国家法治建设。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大举措的讨论,参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标准化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上百部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等工作。